昨日,國家安監(jiān)總局印發(fā)《非煤礦山安全生產“十二五”規(guī)劃》,提出到2015年非煤礦山數(shù)量和尾礦庫病庫數(shù)量比2010年均下降10%以上,基本消除危、險尾礦庫,對廢棄尾礦庫依法實施閉庫或有效治理。 《規(guī)劃》確立了“十二五”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的總體目標:到2015年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(shù)比2010年下降12.5%(年均下降2.6%)。提高安全生產準入門檻,取締關閉非法生產和整頓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;到2015年全國非煤礦山數(shù)量和尾礦庫病庫數(shù)量比2010年均下降10%以上;加快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,到2013年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全部達到三級以上水平;到2015年80%大中型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達到二級以上水平;到2013年地下礦山建立完善安全避險“六大系統(tǒng)”;到2015年三等及以上尾礦庫和部分位于敏感區(qū)的尾礦庫安裝在線監(jiān)測系統(tǒng)、露天礦山全部采用機械鏟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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